特種勤務條例施行細則 第 10 條
快速跳轉
有關副總統之侍衛、警衛事項由總統府侍衛室協調主管機關辦理。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特種勤務條例施行細則第10條,有關副總統的侍衛、警衛事項由總統府侍衛室協調主管機關來處理。根據此條例,總統府侍衛室負責協調並處理副總統相關的侍衛和警衛事項。
- 主管機關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回 特種勤務條例施行細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