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行政院公務人員交代條例施行細則 第 17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各級人員移交,除依本條例第十六條規定指定代辦移交人員外,應親自辦理。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