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委託社會福利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 第 20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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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委託廠商辦理社會福利服務,非依本法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九款辦理者,得準用本辦法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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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我不知道機關委託社會福利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第20條的具體內容。
- 非名詞
- 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九款條文
- 政府採購法 第 22 條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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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