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訴訟案件書狀及卷內文書公開辦法 第 3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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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辦法所稱之公開,除憲法法庭另有指定外,係指於憲法法庭網站公開供當事人及不特定公眾閱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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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依據憲法訴訟案件書狀及卷內文書公開辦法第3條,公開係指在憲法法庭的網站上公開供當事人及不特定公眾閱覽。這表示除非憲法法庭有另外的指定,否則憲法訴訟案件的書狀和卷內文書將會在網站上公開。
- 公眾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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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