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黨與附隨組織及黨營機構保管或持有政治檔案調查程序辦法 第 1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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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辦法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十一條之二第三項及第十四條第四項規定訂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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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据上述法律中的相关规定,关于政党及其附属组织和党务机构保管或持有政治档案的调查程序办法第1条,是根据促进转型正义条例第11条之二第三项和第14条第四项规定制定的。
- 促進轉型正義條例法規
- 第十一條之二第三項及第十四條第四項條文
- 促進轉型正義條例 第 11-2 條條文
- 促進轉型正義條例 第 14 條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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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