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地方制度法 第 24-3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直轄市、縣(市)、鄉(鎮、市)應依約定履行其義務;遇有爭議時,得報請共同上級業務主管機關協調或依司法程序處理。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