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編章節定位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6 分鐘

地方制度法 第 42 條(決算案)

  1. 1.直轄市、縣(市)決算案,應於會計年度結束後四個月內,提出於該管審計機關,審計機關應於決算送達後三個月內完成其審,編造最終審定數額表,並提出決算審核報告於直轄市議會、縣(市)議會。總決算最終審定數額表,由審計機關送請直轄市、縣(市)政府公告。直轄市議會、縣(市)議會審議直轄市、縣(市)決算審核報告時,得邀請審計機關首長列席說明。
  2. 2.鄉(鎮、市)決算報告應於會計年度結束後六個月內送達鄉(鎮、市)民代表會審議,並由鄉(鎮、市)公所公告。
用 AI 讀這條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地方制度法第42條規定,直轄市、縣(市)決算案須於會計年度結束後四個月內送審計機關,審計機關應於三個月內完成審核並提報議會。

Q · 地方政府去年的錢花得對不對,要去哪裡查?

依地方制度法第42條,直轄市、縣(市)決算案須在會計年度結束後四個月內送審計機關,審計機關三個月內完成審核、編造最終審定數額表並提出決算審核報告於議會,最終審定數額表再由政府公告。查核者是依憲法獨立行使職權的審計機關,不受行政首長指揮,因此這份數字比政府自編的政績報告更具公信力。

白話解讀

預算是「政府計畫要花多少」,決算是「政府實際花了多少」,這條管的是後者,也是地方財政監督裡最容易被忽略、卻最關鍵的一環。為什麼?因為預算審議時大家盯得緊,但錢花完之後到底有沒有亂花、有沒有對得上帳,靠的就是決算審核。這條設計了一條「三方接力」的查帳鏈:政府在會計年度結束後四個月內把決算案送給審計機關(獨立於行政體系的審計人員),審計機關三個月內查核完、編出最終審定數額表,再把決算審核報告送到議會,最後由審計機關送請政府公告讓全民可看。議會審決算時還能把審計機關首長請來當面說明。這條的價值在於:它讓「花錢」這件事有了事後的獨立稽核,而不是政府自己花完自己說了算。

法律定性

地方制度法第42條是規範地方政府決算審核程序的條文,明定直轄市、縣(市)決算案的送審期限(四個月)、審計機關的審核期限(三個月)、決算審核報告的提出對象(議會)、最終審定數額表的公告義務,以及議會得邀審計機關首長列席說明,構成地方財政事後課責的核心程序。

試算與流程 AI 輔助整理,結果僅供參考

🗺 判斷流程

流程圖載入中…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想知道市政府去年實際花了多少、花得對不對,去哪看?

看審計機關公告的「總決算最終審定數額表」。依第42條第一項,審計機關完成審核後會編造最終審定數額表,送請政府公告,這是經獨立查證的官方數字。政府自己發的政績報告是宣傳,審計機關的決算審核報告才是查帳結果,要評斷政府績效就看後者。

Q2決算是不是政府自己算自己的帳,可信嗎?

不是政府自己算了算。查核者是審計機關,它依憲法獨立行使審計權,不受行政首長指揮。決算審核報告由審計機關編製後送議會,議會還可邀審計機關首長列席說明。審計機關不歸市長管,所以議會審決算時請審計首長到場,常是拆穿行政部門帳面說法最有效的一招。

Q3地方政府決算去哪查?

查審計機關依本條公告的『總決算最終審定數額表』,這是經獨立查核的官方數字,全民可看。

Q4決算審核報告是什麼?

審計機關完成決算審核後編製、提出於議會的報告,記載政府實際支出查核結果與缺失。

Q5最終審定數額表是什麼?

審計機關審定後的官方最終支出數額表,須送政府公告,是評斷財政績效最具公信力的數字。

Q6什麼是審計機關?

依憲法獨立行使審計權、不受行政首長指揮的查核機關(審計部/審計處),負責決算審核與最終審定。

Q7地方決算多久內要送審?

直轄市、縣(市)決算案於會計年度結束後四個月內送審計機關;鄉(鎮、市)決算報告六個月內送民代表會。

Q8怎麼查核地方政府花得對不對?

鎖定審計機關公告的最終審定數額表→調閱決算審核報告→比對核定預算→追蹤缺失改善。

Q9審計機關審核要多久?

審計機關應於決算送達後三個月內完成審核,編造最終審定數額表。

Q10怎麼讓審計首長到議會說明?

依第42條第一項,議會審議決算審核報告時得邀請審計機關首長列席說明。

Q11決算審核 vs 預算審議差在哪?

預算審議是事前(要花多少、由議會審),決算審核是事後(實際花多少、由獨立審計機關查)。

Q12決算查核 vs 議會審查差在哪?

查核主體是審計機關(獨立、不受首長指揮),議會則是審議審核報告、得邀審計首長列席,兩者分工。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比較面向預算審議決算審核
時間點事前(年度開始前)事後(年度結束後)
查核主體議會(政治攻防)審計機關(依憲法獨立行使職權)
核心問題可不可以花、要花多少實際花了多少、花得對不對
對外公開預算書最終審定數額表須公告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1 國

🇯🇵 日本地方自治法 第233条(決算の調製・監査委員の審査・議会の認定・公表)

AI 輔助整理之對應參考,非官方對照,以各國原文為準

🔒還有 10 題問答 · 易混淆概念對照 · 1 國規定比較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 對照台 0
滑到條文裡的引用,點懸停卡的「對照台」
把多條並列逐欄比較
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