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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5 分鐘

地方制度法 第 60 條(村(里)民大會之召集)

村(里)得召集村(里)民大會或基層建設座談會;其實施辦法,由直轄市、縣(市)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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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摘要地方制度法第60條授權村(里)得召集村里民大會或基層建設座談會,實施辦法由各直轄市、縣(市)自訂。

Q · 我住的里可以合法召開全里大會嗎?

依地方制度法第 60 條,村(里)得召集村(里)民大會或基層建設座談會,這是法律明文承認的基層集會管道。但召集人、連署門檻、開會頻率與程序,授權由你所在的直轄市或縣(市)政府訂「實施辦法」,所以實際能不能由里民主動發起,要查你那個縣市自己訂的辦法。

白話解讀

你的里,可以開一場全里的會。這件事多數里民一輩子都不知道。這條短短一句話,給了每個村(里)兩個被遺忘的工具:村(里)民大會,和基層建設座談會。它的意義是,里內的公共事務、要爭取哪些基層建設,不是只能等里長一個人決定或公所撥款,里民有一個正式的、法律明文承認的集會管道可以表達意見。怎麼開、多久開一次、誰能參加,由你所在的直轄市或縣(市)政府訂「實施辦法」。換句話說,這條本身只開了一道門,門後的規則要去查你那個縣市自己訂的辦法。對絕大多數人來說,重點是先知道這扇門存在,因為你不知道的權利,等於沒有。

法律定性

地方制度法第 60 條為授權性(委任立法)規範,確立村(里)得召集村(里)民大會與基層建設座談會的法律地位,並將召集程序、門檻、頻率等實施細節授權直轄市、縣(市)政府以自治法規訂定,是台灣基層居民參與公共事務的法定管道。

試算與流程 AI 輔助整理,結果僅供參考

🗺 判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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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村里民大會是什麼?

地方制度法60條授權村(里)召集的基層集會,讓里民對公共事務與基層建設正式表達意見。

Q2村里民大會誰可以召開?

法律寫「村(里)得召集」,但召集人與門檻授權各直轄市、縣(市)訂實施辦法,須查當地辦法。

Q3基層建設座談會跟村里民大會差在哪?

兩者都是本條授權的集會形式,座談會多聚焦基層建設經費與工程意見,大會範圍較廣。

Q4村里民大會的決議公所一定要照辦嗎?

性質偏向意見表達,形成的是里民共識,通常不直接拘束公所,但會成為資源分配的重要參考。

Q5村里民大會跟社區管委會住戶大會一樣嗎?

不同。管委會大會是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下的私法自治,村里民大會是地方制度法授權的公共參與。

Q6村里民大會的實施辦法去哪裡查?

查你所在直轄市或縣(市)政府訂的「村里民大會實施辦法」,多公告於該府民政局網站或法規查詢系統。

Q7我一個里民能要求召開村里民大會嗎?

要看當地實施辦法的連署門檻與程序,先調出辦法照規則正式提案,公所較難以無依據打發。

Q8村里民大會多久開一次?

頻率由各直轄市、縣(市)實施辦法規定,並無全國統一頻率,須以當地辦法為準。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itemvillage_assemblycommunity_meetingpublic_hearing
法源地方制度法第60條(公法授權)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私法自治)行政程序法第54條以下(行政程序)
對接對象公所基層建設資源社區內部事務特定行政處分或法規草案
效力意見表達、形成共識供參考對住戶具拘束力之區分所有權人決議供行政機關裁量參考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6 國

🇯🇵 日本地方自治法に基づく住民参加制度(住民自治)
🇰🇷 韓國지방자치법상 주민자치회·주민총회 제도
🇨🇳 中國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村民会议制度
🇩🇪 德國Gemeindeordnungen der Länder – Bürgerversammlung
🇫🇷 法國Conseil de quartier(loi n° 2002-276 du 27 février 2002 relative à la démocratie de proximité)
🇺🇸 美國New England town meeting(州/地方自治法上之居民大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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