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制度法 第 7-1 條
- 1.內政部基於全國國土合理規劃及區域均衡發展之需要,擬將縣(市)改制或與其他直轄市、縣(市)合併改制為直轄市者,應擬訂改制計畫,徵詢相關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意見後,報請行政院核定之。
- 2.縣(市)擬改制為直轄市者,縣(市)政府得擬訂改制計畫,經縣(市)議會同意後,由內政部報請行政院核定之。
- 3.縣(市)擬與其他直轄市、縣(市)合併改制為直轄市者,相關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得共同擬訂改制計畫,經各該直轄市議會、縣(市)議會同意後,由內政部報請行政院核定之。
- 4.行政院收到內政部陳報改制計畫,應於六個月內決定之。
- 5.內政部應於收到行政院核定公文之次日起三十日內,將改制計畫發布,並公告改制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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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摘要地方制度法第7條之1規範縣市改制直轄市的程序:擬改制計畫、議會同意、行政院六個月內核定、內政部三十日內公告改制日。
Q · 我住的縣市要升格直轄市,程序是什麼?
依地方制度法第7條之1,改制直轄市有兩條路徑:一是內政部基於全國國土規劃需要主動擬訂改制計畫;二是縣(市)政府自行擬訂改制計畫,經縣(市)議會同意後,由內政部報請行政院核定。兩個以上縣市合併升格,則需各該議會均同意。行政院收到改制計畫後應於六個月內決定,核定後內政部須於收到核定公文次日起三十日內發布計畫並公告改制日期。
白話解讀
六都是怎麼來的?答案就藏在這條。2010年台北縣升格新北市、台中縣市合併、台南縣市合併、高雄縣市合併,讓台灣從兩都變五都,後來桃園再升格成六都,走的全是第7條之1。它設計了兩條路:一條由上而下,內政部基於國土規劃需要主動發動;一條由下而上,縣市政府自己擬改制計畫、經縣市議會同意,再由內政部報行政院核定。兩個以上縣市要合併升格,則要各該議會都同意。最關鍵的是時間:行政院收到改制計畫後,必須在六個月內決定,核定後內政部要在三十日內發布計畫並公告改制日期。升格不是喊爽的,是一套有發動權、有同意權、有期限的精密程序。
法律定性
地方制度法第7條之1是縣(市)改制或合併改制為直轄市的法定程序規範,建立由上而下(內政部基於國土規劃發動)與由下而上(縣市自提改制計畫經議會同意)兩條發動路徑,並以行政院六個月決定期與三十日公告期作為中央把關與程序底限,是台灣地方行政版圖重劃的核心啟動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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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縣市自己想升格直轄市,要怎麼啟動?▾
依第7條之1第2項,縣市政府可以自己擬訂改制計畫,經縣市議會同意後,由內政部報請行政院核定。兩個以上縣市合併升格則要各該議會都同意。內行人提示:地方議會同意只是入場券,真正的關卡是行政院,它有六個月可以決定,中央的財政與政策態度往往才是成敗關鍵。
Q2升格的改制計畫送出去後,還要等多久才定案?▾
行政院收到內政部陳報的改制計畫後,應在六個月內決定;核定後,內政部要在收到核定公文次日起三十日內發布改制計畫並公告改制日期。內行人提示:這六個月加三十天是法定上限,實務上常伴隨大量人事、財產、預算的移轉準備,地方早在核定前就要開始超前部署。
Q3地方制度法第7條之1是什麼?▾
規範縣市改制或合併改制為直轄市的法定程序,是台灣六都升格的法律依據與啟動開關。
Q4改制直轄市的兩條路徑差在哪?▾
由上而下是內政部基於國土規劃主動發動,由下而上是縣市自提改制計畫經議會同意,主導權與談判籌碼不同。
Q5什麼是改制計畫?▾
改制直轄市時依第7條之2應擬訂並載明改制後名稱、歷史沿革、行政區域、機關員額財產移轉等事項的法定計畫文件。
Q6改制直轄市跟單純改名差在哪?▾
改制是行政層級與自治團體地位的全面升格,牽動稅收統籌分配、機關組織、選舉層級;改名只動名稱不動層級。
Q7縣市要怎麼啟動升格直轄市?▾
由縣市政府擬訂改制計畫,經縣市議會同意後,由內政部報請行政院核定;合併升格須各該議會都同意。
Q8改制計畫送出後流程怎麼走?▾
內政部陳報行政院 → 行政院六個月內決定 → 核定後內政部三十日內發布計畫並公告改制日期。
Q9兩個縣市合併升格要走哪些程序?▾
相關縣市政府共同擬訂改制計畫,經各該直轄市議會、縣市議會均同意後,由內政部報請行政院核定。
Q10升格核定後多久正式改制?▾
核定後內政部須於收到核定公文次日起三十日內發布改制計畫並公告改制日期,由公告決定正式改制日。
Q11改制直轄市 vs 一般行政區劃調整差在哪?▾
改制直轄市須擬完整改制計畫並由行政院核定有六個月期限;一般區劃新設廢止調整依第7條另循程序。
Q12地方議會同意 vs 行政院核定哪個是關鍵?▾
議會同意只是入場券,行政院核定才是最終決定權,且握有六個月決定期,中央態度常是成敗關鍵。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 比較面向 | top_down | bottom_up |
|---|---|---|
| 發動主體 | 內政部 | 縣(市)政府 |
| 發動依據 | 全國國土合理規劃及區域均衡發展需要 | 地方自身發展意願 |
| 議會同意 | 徵詢相關直轄市、縣(市)政府意見 | 須經縣(市)議會同意(合併須各該議會均同意) |
| 核定機關 | 行政院 | 行政院 |
| 決定期限 | 六個月內 | 六個月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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