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制度法 第 7-1 條
- 1.內政部基於全國國土合理規劃及區域均衡發展之需要,擬將縣(市)改制或與其他直轄市、縣(市)合併改制為直轄市者,應擬訂改制計畫,徵詢相關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意見後,報請行政院核定之。
- 2.縣(市)擬改制為直轄市者,縣(市)政府得擬訂改制計畫,經縣(市)議會同意後,由內政部報請行政院核定之。
- 3.縣(市)擬與其他直轄市、縣(市)合併改制為直轄市者,相關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得共同擬訂改制計畫,經各該直轄市議會、縣(市)議會同意後,由內政部報請行政院核定之。
- 4.行政院收到內政部陳報改制計畫,應於六個月內決定之。
- 5.內政部應於收到行政院核定公文之次日起三十日內,將改制計畫發布,並公告改制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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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摘要地方制度法第7條之1規範縣市改制直轄市的程序:擬改制計畫、議會同意、行政院六個月內核定、內政部三十日內公告改制日。
Q · 我住的縣市要升格直轄市,程序是什麼?
依地方制度法第7條之1,改制直轄市有兩條路徑:一是內政部基於全國國土規劃需要主動擬訂改制計畫;二是縣(市)政府自行擬訂改制計畫,經縣(市)議會同意後,由內政部報請行政院核定。兩個以上縣市合併升格,則需各該議會均同意。行政院收到改制計畫後應於六個月內決定,核定後內政部須於收到核定公文次日起三十日內發布計畫並公告改制日期。
白話解讀
六都是怎麼來的?答案就藏在這條。2010年台北縣升格新北市、台中縣市合併、台南縣市合併、高雄縣市合併,讓台灣從兩都變五都,後來桃園再升格成六都,走的全是第7條之1。它設計了兩條路:一條由上而下,內政部基於國土規劃需要主動發動;一條由下而上,縣市政府自己擬改制計畫、經縣市議會同意,再由內政部報行政院核定。兩個以上縣市要合併升格,則要各該議會都同意。最關鍵的是時間:行政院收到改制計畫後,必須在六個月內決定,核定後內政部要在三十日內發布計畫並公告改制日期。升格不是喊爽的,是一套有發動權、有同意權、有期限的精密程序。
法律定性
地方制度法第7條之1是縣(市)改制或合併改制為直轄市的法定程序規範,建立由上而下(內政部基於國土規劃發動)與由下而上(縣市自提改制計畫經議會同意)兩條發動路徑,並以行政院六個月決定期與三十日公告期作為中央把關與程序底限,是台灣地方行政版圖重劃的核心啟動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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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地方制度法第7條之1是什麼?▾
規範縣市改制或合併改制為直轄市的法定程序,是六都升格的法律依據。
Q2縣市升格直轄市有幾種發動方式?▾
兩種:內政部由上而下主動發動,或縣市政府由下而上自提改制計畫。
Q3改制計畫送出後行政院多久要決定?▾
行政院收到改制計畫後應於六個月內決定。
Q4核定後多久公告改制日期?▾
內政部須於收到核定公文次日起三十日內發布計畫並公告改制日期。
Q5兩個縣市合併升格需要誰同意?▾
需相關各該直轄市議會、縣(市)議會均同意。
Q6升格直轄市的人口門檻是多少?▾
依第4條,人口聚居達125萬人以上且有特殊發展需要者得設直轄市。
Q7六都是依哪條法律升格的?▾
新北、台中、台南、高雄、桃園的改制升格均依地方制度法第7條之1。
Q8地方議會同意就一定能升格嗎?▾
不一定,議會同意只是其中一環,最終核定權在行政院。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 比較面向 | top_down | bottom_up |
|---|---|---|
| 發動主體 | 內政部 | 縣(市)政府 |
| 發動依據 | 全國國土合理規劃及區域均衡發展需要 | 地方自身發展意願 |
| 議會同意 | 徵詢相關直轄市、縣(市)政府意見 | 須經縣(市)議會同意(合併須各該議會均同意) |
| 核定機關 | 行政院 | 行政院 |
| 決定期限 | 六個月內 | 六個月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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