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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6 分鐘

地方制度法 第 73 條(公共造產)

縣(市)、鄉(鎮、市)應致力於公共造產;其獎助及管理辦法,由內政部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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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摘要地方制度法第73條規定縣市、鄉鎮市應致力於公共造產,運用公有資源經營創造地方自籌財源,獎助及管理辦法授權內政部訂定。

Q · 鄉鎮市公所可以自己經營賺錢嗎?

依地方制度法第73條,縣(市)、鄉(鎮、市)應致力於公共造產,也就是運用公有土地、設施等資源經營以創造收益、回灌地方財政,常見如公有市場、停車場、露營區、觀光設施。但「應致力於」屬政策性義務,人民無法因地方政府未經營而提告;具體獎助與管理規則由內政部依本條授權訂定的辦法規範。

白話解讀

你大概從沒想過,鄉公所除了收稅、發補助,還能自己開門做生意。公共造產(地方政府拿公有資源去經營賺錢,把收益回灌地方財政)就是這件事的法律依據。你週末去玩的某個公有露營區、某座觀光吊橋、某個公有市場,背後可能就是一筆公共造產。這條法律做兩件事:一是要求縣市、鄉鎮市「應致力於」公共造產(注意,這是政策義務,不是給你個人的權利),二是把具體怎麼獎助、怎麼管理的規則,授權給內政部去訂。所以真正的遊戲規則不在這短短一條裡,在內政部訂的辦法和各地的自治計畫裡。看懂這條,你就知道地方政府的錢除了上面撥下來的、跟你收的稅,還有一條自己造血的暗管。

法律定性

公共造產指地方自治團體運用公有土地、山林、設施等資源從事經營,以創造收益挹注地方財政的制度。地方制度法第73條課予縣(市)、鄉(鎮、市)致力經營的政策義務,並授權內政部訂定獎助及管理辦法,其收益為地方法定收入來源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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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公共造產是什麼?

指地方政府運用公有土地、設施等資源經營以創造收益、回灌地方財政的制度,如公有市場、停車場、露營區。其收益是地方制度法第63、64條明定的地方法定收入來源之一。

Q2「應致力於公共造產」是強制義務嗎?

屬政策性宣示,不創設人民可主張的權利。地方政府未經營公共造產,人民無法據此提告,但可透過質詢與決算數字監督。

Q3公共造產獎助及管理辦法由誰訂?

由內政部依地方制度法第73條授權訂定,真正的執行規則在該辦法與各地自治法規裡,不在本條短短一句條文中。

Q4公共造產收益算地方政府的錢嗎?

算。公共造產收益是地方制度法第63、64條明定的縣(市)、鄉(鎮、市)法定收入種類,不是預算外操作。

Q5想承租鄉鎮公有市場攤位要查什麼?

先查內政部公共造產獎助及管理辦法,再查該縣市的自治法規與招標公告,掌握獎助與管理條件後再談。

Q6公共造產跟一般公共建設差在哪?

公共建設花錢蓋設施給大家用、不以營利為目的;公共造產是拿公有資源去經營,目的是創造收益回灌地方財政。

Q7如何監督地方政府公共造產做得好不好?

看各縣市每年公共造產計畫與決算數字,以及公共造產收益占自籌財源比例,比空泛問「為何不發展地方」更有殺傷力。

Q8公共造產 vs 地方公營事業差在哪?

兩者都涉地方收益,但公共造產偏向以公有資源(土地、設施)經營創收,地方公營事業則為地方政府投資設立的事業組織,性質與規模不同。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比較面向公共造產一般公共建設地方公營事業
目的創造收益回灌地方財政提供公共服務不以營利為目的經營特定事業創造盈餘與服務
資源來源公有土地、山林、設施等公有資源政府預算支出地方政府投資設立的事業體
收入定位地方制度法第63、64條法定收入來源支出項目非收入事業盈餘繳庫
法源地方制度法第73條 + 公共造產獎助及管理辦法各該建設與預算法規地方公營事業相關法規與自治條例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2 國

🇯🇵 日本地方公営企業法(地方公共団体の経営する企業,概念近似公有資源收益經營)
🇰🇷 韓國지방공기업법(지방자치단체 공기업 운영,概念近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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