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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法施行法
第 11 條
(提起再審或撤銷除權判決期間之例外規定)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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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民事訴訟法
第五百條第三項、第五百五十二條第三項
之規定,因於戰事不能於五年內
起訴
者,不適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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