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證法 第 122 條
公證人因請求人之請求,於夜間、例假日或其他法令所定執行職務時間外之時間執行公、認證職務者,各依本法所定之費用額,加收二分之一。但加收部分最高不得超過五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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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摘要公證法第 122 條規定,公證人於夜間或例假日受理公、認證者加收二分之一,最高五千元封頂。
Q · 半夜或假日辦公證會被多收多少錢?
依公證法第 122 條,公證人於夜間、例假日或法定執行職務時間外受理公、認證者,可依本法所定費用額加收 50%,但加收部分最高不得超過五千元。也就是說:原費 6,000 加收 3,000、原費 1.2 萬加收 5,000 即封頂、原費 5 萬同樣只能加收 5,000。本條同時保障公證人加班補償與請求人費用可預測性。
白話解讀
半夜出車禍,傷者躺在加護病房隨時可能不行了,家人想趕快辦遺囑公證、財產分配確認。你打去公證人事務所,對方說「可以來,但夜間費用加收一半」。你以為這是漫天開價?不,這是公證法明文允許的。但這條同時也保護你:加收的金額有天花板,最多只能多收五千塊。換句話說,公證費再貴,半夜或假日的加成不可能爆表。這條看似冰冷的費用規定,其實是你在最緊急的時刻還能呼叫公證人的法律基礎。沒有它,公證人可以拒絕你「下班了不辦」,或者開天價勒索急件。它讓「半夜也能辦公證」這件事,在價格上有了預測性。
法律定性
公證法第 122 條為公證費用之時間加收規範,明定公證人於夜間、例假日或法定執行職務時間外辦理公、認證職務時,得就所定費用額加收二分之一,且加收部分設五千元天花板,為非常規時段公證費用的法定上限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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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半夜叫公證人來辦事真的可以嗎?▾
可以。公證法第 8 條第 2 項規定公證人必要時可在法定時間外辦理公證事務,第 122 條則明確規定夜間、假日加收的費用比例和上限。實務上多數公證人事務所都提供急件服務,但建議先電話確認。如果是醫院或病榻前的急件公證,加收費用會同時觸發第 122 條(時間加收)和第 123 條(場所加收兩千元),兩個加收項目可以併計,這點很多人不知道。
Q2加收二分之一是怎麼算的?▾
以原本應收的公證費為基數,乘以 0.5。例如基本費 6000 元,加收 3000 元,總計 9000 元。但如果基本費 12000 元,加收 6000 元會超過 5000 上限,這時只能加收 5000 元封頂。所以越大金額的公證案件,反而越不會因為夜間加收而暴增費用,這是法條設計的隱藏保護。
Q3公證法 122 條是什麼?▾
公證費的時間加收規範。夜間或例假日辦理公、認證者加收原費二分之一,最高 5,000 元封頂。是急件公證費用上限的法源。
Q4什麼算「法令所定執行職務時間外」?▾
公證人法定辦公時間外的時段,通常指夜間(下班後)、例假日、國定假日,由司法院公證處或公證人事務所公告。
Q5「加收二分之一」是加什麼的二分之一?▾
是本案件原本應收公證費的二分之一,不是任意基數。例:原費 6,000 → 加收 3,000;原費 1.2 萬以上 → 加收頂 5,000。
Q6公證法 122 vs 123 差在哪?▾
122 是時間加收(夜間/假日加二分之一封頂 5,000);123 是場所加收(病榻前固定 2,000)。兩者性質不同可同時併計。
Q7夜間辦公證費用怎麼算?▾
原公證費 + min(原費 × 0.5, 5000)。例:原 6,000 → 總 9,000;原 1.2 萬 → 總 1.7 萬(加收頂 5,000);原 5 萬 → 總 5.5 萬。
Q8怎麼預約夜間公證?▾
致電公證人事務所說明急件 → 約定時間並要求書面費用試算 → 確認加收上限 → 備齊文件赴約 → 領取收費明細。
Q9夜間公證大概要多少錢?▾
基本費依案件性質計算(如遺囑公證 1,000-5,000 元),加收最多 5,000 元;場所加收(123 條)另計 2,000 元。
Q10怎麼證明公證人超收費用?▾
保留書面試算單、繳費收據、對話紀錄;計算原費 × 0.5 與 5,000 元上限比較;提供事證向法院公證處或公會申訴。
Q11公證法 122 vs 第 8 條差在哪?▾
第 8 條是「公證人得在法定時間外辦理」的職務授權,第 122 條是該情形下的「費用加收依據」。一個授權、一個定價。
Q12公證法 122 vs 129 條(司法院可調整)差在哪?▾
第 122 條規定夜間加收上限 5,000;第 129 條授權司法院按情勢調整全部收費標準二分之一至十倍。129 是上層調整權,可動到 122 的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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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cenario | 原費 | 加收 | 上限 |
|---|---|---|---|
| 白天公證 | 依案件性質計算 | 無 | — |
| 夜間/假日公證(122 條) | 依案件性質計算 | 原費 × 50% | 加收部分最高 5,000 元 |
| 病榻前公證(123 條) | 依案件性質計算 | 固定 2,000 元(場所加收) | —(無封頂) |
| 夜間 + 病榻前 | 依案件性質計算 | 原費 × 50%(封頂 5,000)+ 2,000 | 兩項可併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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