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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5 分鐘

公證法 第 133 條

  1. 1.公證人公會分為地區公證人公會及全國公證人公會聯合會。
  2. 2.高等法院或其分院所屬地方法院或其分院登錄之民間之公證人總數滿九人者,應於該高等法院或其分院所在地組織地區公證人公會,並以該高等法院或其分院之管轄區域為組織區域;其未滿九人者,應加入鄰近高等法院或其分院管轄區域內之地區公證人公會,或共同組織之。
  3. 3.全國公證人公會聯合會,應由各地區公證人公會三個以上之發起,及全體過半數之同意,於中央政府所在地組織之。
  4. 4.地區公證人公會應加入全國公證人公會聯合會為會員。
  5. 5.在同一組織區域內之同級公會,以一個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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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公證法第133條建立公證人公會兩級制:地區公證人公會以高等法院或其分院轄區為組織區域,民間公證人滿九人應組地區公會,全國公證人公會聯合會設於中央政府所在地統合各地區公會。

Q · 想投訴公證人,要找哪個公會?

依公證法第133條,公證人公會採兩級制:個案監督與投訴歸「地區公證人公會」,其組織區域是高等法院或其分院的管轄區,不是行政縣市。要先查出該公證人登錄於哪個地方法院、再對應到上級高院轄區的地區公會;若該轄區民間公證人未滿九人併入鄰近高院轄區公會。跨區或制度層級事務才找全國公證人公會聯合會。

白話解讀

全台灣的公證人公會不是按縣市劃分。地區公會是按「高等法院或其分院的轄區」組織的。台灣本島有台灣高等法院和幾個分院(例如台中、台南、高雄、花蓮),每個轄區的民間公證人滿9人就應該組地區公會;不滿9人就要併入鄰近高院轄區的公會,或共同組織。全國公證人公會聯合會則設在中央政府所在地,由各地區公會發起組成,所有地區公會都必須加入聯合會。同一組織區域內只能有一個同級公會(不能搞兩個對立的地區公會)。這個兩級結構不只是組織學上的設計,它直接影響你怎麼找對門投訴:你要投訴的公證人是哪個高院轄區登錄的,就找那個地區公會;地區公會搞不定再上聯合會。找錯了門,公文還是會被轉,但時間會拖。

法律定性

公證法第133條為公證人公會的組織層級規範,確立兩級制架構:以高等法院或其分院管轄區域為組織單位的地區公證人公會,與設於中央政府所在地、由各地區公會組成的全國公證人公會聯合會,並設民間公證人滿九人的設立門檻及同級公會單一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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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我家附近沒看到公會怎麼辦?

公證人公會不是按縣市設立。先查當地民事公證業務歸哪個地方法院,再往上追到所屬高等法院或分院,那個高院轄區就是要找的地區公會所在;若當地公證人不滿九人,會併入鄰近高院轄區公會。司法院全球資訊網公證人查詢系統可直接查出公證人登錄的法院。

Q2地區公會跟全國聯合會有什麼差別?我該找誰?

地區公會處理個案監督、會員研習、收費爭議、初步懲戒;全國聯合會處理跨區事務、對外代表與參與修法。原則上個案爭議找地區公會,制度層級議題或不服地區公會處理結果才上聯合會;地區公會拖延時,副本給聯合會與司法院民事廳能有效加速。

Q3公證人公會分哪幾種?

兩級制:地區公證人公會(依高院轄區)與全國公證人公會聯合會(設中央政府所在地),職能不同。

Q4地區公會和全國聯合會差在哪?

地區公會管個案監督與初步懲戒,全國聯合會管跨區事務、對外代表與參與修法。

Q5什麼是公會的組織區域?

公會的地理管轄單位,以高等法院或其分院轄區劃定,而非行政縣市。

Q6同級公會單一原則是什麼?

同一組織區域內同一層級之公會以一個為限,避免分裂與對立。

Q7投訴公證人要怎麼找對公會?

查司法院公證人查詢系統取得登錄法院 → 對應上級高院轄區 → 向該地區公會提出。

Q8怎麼判斷某轄區能不能組地區公會?

看該高院或分院轄區登錄之民間公證人是否滿九人;滿九人應組,未滿併入鄰近。

Q9全國聯合會要怎麼成立?

由三個以上地區公會發起、全體過半數同意,於中央政府所在地組織之。

Q10地區公會不處理投訴怎麼辦?

副本送全國公證人公會聯合會及司法院民事廳,以程序壓力加速處理。

Q11公證人公會 vs 律師公會 組織方式差在哪?

兩者都採地區+全國兩級,但公證人地區公會依高院轄區、律師地區公會原則依地方法院轄區,劃分基準不同。

Q12地區公會 vs 全國聯合會 投訴該找誰?

個案投訴找地區公會;制度層級議題或不服地區公會處理結果才上全國聯合會。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比較面向regional_associationnational_federation
組織區域高等法院或其分院管轄區域中央政府所在地,全國一個
設立門檻轄區民間公證人滿九人,未滿則併入鄰近三個以上地區公會發起+過半數同意
主要職能個案監督、會員研習、收費爭議、初步懲戒跨區事務、對外代表、參與修法、聯合研究
投訴管道角色個案投訴第一線受理制度層級或不服地區公會處理結果之上呈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5 國

🇯🇵 日本公証人法における公証人会・日本公証人連合会(法務局・地方法務局の管轄区域ごとに組織)
🇰🇷 韓國공증인법상 공증인 단체(대한공증인협회)
🇨🇳 中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 中国公证协会(全国及地方公证协会)
🇩🇪 德國Bundesnotarordnung (BNotO) §§ 65 ff. — Notarkammer je OLG-Bezirk, Bundesnotarkammer auf Bundesebene
🇫🇷 法國Chambres des notaires (départementale/régionale) et Conseil supérieur du notariat (décret du 19 décembre 1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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