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編章節定位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5 分鐘

公證法 第 142 條

全國公證人公會聯合會應訂立民間之公證人規範,提經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後,報請司法院備查,其修正亦同。

用 AI 讀這條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公證法第142條規定,全國公證人公會聯合會應訂立民間公證人規範,經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後報司法院備查。

Q · 公證人亂搞,我可以告他違反什麼規範?

依公證法第 142 條,全國公證人公會聯合會訂有「民間之公證人規範」,這份報請司法院備查的職業倫理清單,正是檢驗公證人有無越線的尺。當你懷疑承辦公證人有迴避未盡、收受不當利益、明知有瑕疵仍辦理等行為,可向地區公證人公會調閱規範條文,逐條對應你的指控提出申訴;情節重大者可進入懲戒程序,與民事求償、異議(公證法第160條)等司法救濟並行。

白話解讀

你可能從沒想過,全國有一份「民間公證人不能做哪些事」的職業道德清單,而這份清單不是司法院寫的,是公證人自己的公會寫的。這條法律規定:全國公證人公會聯合會必須訂出這份規範,經過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再報司法院備查。為什麼這件事跟你有關?因為當你拿著公證書去主張權利,或對方拿著公證書來壓你,這份規範就是檢驗該公證人有沒有越線的尺。公證人收了不該收的禮、跟一方關係太近、明知有問題還辦理,違反的不只是這條法律,是公會的職業規範。你能不能告他失職、能不能讓他被懲戒,這份規範就是關鍵依據。

法律定性

公證法第 142 條為授權性規範,要求全國公證人公會聯合會訂立「民間之公證人規範」,並須經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報請司法院備查;其修正亦同。此即民間公證人職業倫理與紀律的法定基礎,兼具專業自律與國家備查監督的雙重性質。

試算與流程 AI 輔助整理,結果僅供參考

🗺 判斷流程

流程圖載入中…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公證法第142條是什麼?

授權全國公證人公會聯合會訂立民間公證人職業規範,是公證人紀律的法源依據,幾乎所有公證人失職申訴都會回到這條。

Q2公證人違反規範會怎樣?

可能面臨公會懲戒,情節重大者停止執行職務或除名,與民事求償、向法院異議等司法救濟並存。

Q3我怎麼查公證人規範內容?

可向承辦公證人所屬地區公證人公會或全國聯合會申請查閱,作為申訴時具體援引的標準。

Q4備查跟核准差在哪?

核准是事前同意才生效;備查是事後存查、不審查內容,但保留撤銷與監督權。

Q5民間公證人規範是什麼?

公會自訂、報司法院備查的成文職業倫理清單,規範迴避、收費、利益衝突等執業紀律。

Q6備查是什麼意思?

下級或團體將事項陳報上級存查;司法院不事前審查內容,但保留監督與撤銷不當決議的權力。

Q7民間公證人和法院公證人差在哪?

民間公證人是受司法院監督的自由業者、自行收費;法院公證人是公務員。兩者紀律來源不同。

Q8公證人失職怎麼申訴?

調閱規範→逐條對應你的指控→備齊證據向地區公會書面申訴→必要時併行第160條異議。

Q9怎麼查公證人規範內容?

向承辦公證人所屬地區公證人公會或全國聯合會申請查閱,因規範報司法院備查具半公開性質。

Q10申訴要準備什麼證據?

公證書正本、往來對話與紀錄、可證明利益衝突或偏頗辦理的文件,越能對應規範條文越有力。

Q11公會懲戒之外還能做什麼?

可依公證法第160條向法院異議、就所受損害提民事求償(搭配第67條責任保險),三條路可並行。

Q12公會懲戒 vs 司法救濟哪個有用?

懲戒衝著公證人執業資格、司法救濟衝著賠償與撤銷,目的不同、可並行,不是二選一。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面向公會職業規範懲戒司法院監督民事求償
啟動者請求人/利害關係人向公會申訴司法院依職權或備查發動受害人提起民事訴訟
依據公證法第142條授權之民間公證人規範公證法監督條文公證法第67條責任保險+民法侵權
結果警告/停止執行職務/除名撤銷不當決議、行政監督金錢賠償
可否並行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3 國

🇨🇳 中國公證法第六章(公證協會行業規範,由中國公證協會制定)
🇩🇪 德國Bundesnotarordnung:Notarkammern 訂定之 Berufsrichtlinien(職業準則)
🇫🇷 法國Règlement national du notariat(由全國公證人最高委員會制定,經司法部長核准)

AI 輔助整理之對應參考,非官方對照,以各國原文為準

🔒還有 10 題問答 · 易混淆概念對照 · 3 國規定比較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 對照台 0
滑到條文裡的引用,點懸停卡的「對照台」
把多條並列逐欄比較
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