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公證法施行細則52

快速跳轉
  1. 1.公證人就請求事件詢問請求人、繼受人、利害關係人或其代理人,認有必要或經受詢問人聲請時,應由佐理員或助理人作成筆錄,記載下列事項: 一、詢問之處所及年、月、日。 二、受詢問人及到場請求人或其代理人之姓名。 三、詢問事項及其結果。
  2. 2.前項筆錄,應當場向受詢問人朗讀或交其閱覽,確認無訛後,製作筆錄人、公證人、受詢問人及在場人應於筆錄內簽名。
  3. 3.受詢問人對筆錄之記載有異議時,得聲請更正或補充之;筆錄製作人認異議為不當不予更正或補充時,應於筆錄內附記其事由。
  4. 4.請求人、繼承人、利害關係人或其代理人以言詞陳述者,準用前三項之規定。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据公证法施行细则第52条的规定,公证人在被要求进行询问时,应当由佐理员或助理人制作笔录,记录以下事项: 1. 询问的地点和日期。 2. 受询问人及出席的要求人或其代理人的姓名。 3. 询问的事项及其结果。 根据该条规定,制作的笔录应当当场向受询问人朗读或交给其阅览,确认无误后,制作笔录的人、公证人、受询问人和在场人员应在笔录上签名。 如果受询问人对笔录的记载有异议,可以申请进行更正或补充;而制作笔录的人认为异议是不当的并拒绝更正或补充时,应在笔录内作出相应的附注。 对于以口头陈述方式进行的要求人、继承人、利害关系人或其代理人,适用前三项规定的规定。 例证参考: 根据《公证法》及《公证法施行细则》的规定,公证人对于請求事件的询问是非常重要的过程。例如,当一位請求人进行财产上的转让时,公证人可能会对請求人进行询问以确认其真实意愿,并记录询问的事项和结果,以确保交易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在这种情况下,公证人将通过制作笔录来记录询问的过程,并要求請求人在笔录上签名确认。这样的笔录将成为公证的有效证据,并有助于保护請求人的权益。

相關函釋 1

  • 公證人名詞
  • 利害關係人名詞
  • 代理人名詞
  • 異議名詞
  • 繼承人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公證法施行細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公證法施行細則第 52 條規定:「公證人就請求事件詢問請求人、繼受人、利害關係人或其代理人,認有必要或經受詢問人聲請時,應由佐理員…」(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公證法施行細則第 52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