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證人主持結婚儀式,應著黑色紅邊制服(如附圖);宣讀結婚書面公證書及致詞,應態度懇切、言詞清晰、快慢適度,致詞應以祝賀及增進家庭幸福為內容。
根據公證法施行細則第63條,公證人在主持結婚儀式時應穿著黑色紅邊的制服。公證人在宣讀結婚書面公證書和致詞時,應該保持態度懇切、言詞清晰、快慢適度,致詞的內容應該是祝賀和促進家庭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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