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及夫妻財產制契約登記規則 第 28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 附件:
- 法人登記證書如附式三。
- 法人設立登記後,有變更事項,而聲請變更登記者,登記處於登記完畢後,應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 法人登記證書,應懸掛於法人主事務所顯明之處所。
- 依非訟事件法第八十六條第三項聲請補發法人登記證書時,其原因應釋明之。

117 人 正在學習
NT$3,690
NT$13,800
省 $10,11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白話解說、立法理由、相關判決,搭配 AI 分析更完整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法人及夫妻財產制契約登記規則 第28條」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