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非訟事件法第八十六條第一項撤銷法人登記時,應公告之。
根據非訟事件法第八十六條第一項,撤銷法人登記時,應進行公告。這表示當有人申請撤銷法人登記時,必須進行公告程序來通知有關單位或公眾。具體的公告內容與程序可能需要參考該法條的相關規定和相關法規。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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