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未繼承登記不動產辦理強制執行聯繫辦法14

快速跳轉

遺產稅尚未繳清,而又不能依遺產及贈與稅第八條第二項或稅捐稽徵法第三十九條、第四十九條移送強制執行者,稅捐稽徵機關應開列明細表,函告執行法院,由執行法院通知債權人,債權人得向稅捐稽徵機關代繳之。其繳納期限尚未屆至者,稅捐稽徵機關應准其提前代繳。債權人代繳後,稅捐稽徵機關應給予證明,由債權人提出於執行法院。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未繼承登記不動產辦理強制執行聯繫辦法第14條的規定,若遺產稅尚未繳清且無法依照遺產及贈與稅法第八條第二項或稅捐稽徵法第三十九條、第四十九條移交強制執行,稅捐稽徵機關應開列明細表並函告執行法院,由執行法院通知債權人,債權人可以向稅捐稽徵機關代繳遺產稅。如果繳納期限尚未屆至,稅捐稽徵機關應准許提前代繳。債權人代繳後,稅捐稽徵機關應提供證明文件,供債權人向執行法院提交。

相關函釋 2

  • 遺產稅名詞
  • 贈與稅名詞
  • 第八條第二項條文
  • 第三十九條、第四十九條條文
  • 強制執行名詞
  • 債權人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未繼承登記不動產辦理強制執行聯繫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未繼承登記不動產辦理強制執行聯繫辦法第 14 條規定:「遺產稅尚未繳清,而又不能依遺產及贈與稅第八條第二項或稅捐稽徵法第三十九條、第四十九條移送強制執行…」(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未繼承登記不動產辦理強制執行聯繫辦法第 14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