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書狀規則 第 1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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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規則依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十六條第四項訂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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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民事訴訟書狀規則第1條是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16條第4項而制定的。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16條第4項,法務部得參照刑事訴訟法之規定為制定書狀、申請或其他程序辦法。 根據最新版本的《民事訴訟法》和《民事訴訟書狀規則》,沒有具體關於民事訴訟書狀規則第1條的資料和相關案例提供。
相關函釋 1 則
- 第一百十六條第四項條文
- 民事訴訟法 第 116 條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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