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辦理民事事件訴訟文書之影印攝影抄錄及翻譯費徵收標準 第 7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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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資料,法院辦理民事事件訴訟文書之影印攝影抄錄及翻譯費徵收標準第7條規定了聲請補發裁判書、判決確定證明書或其他訴訟文書的影印費用標準。如果聲請的文書不超過十頁,則徵收一百元台幣;若超過十頁,則每五頁徵收二十元台幣;如果不足五頁,則以五頁計算。 一個與上述法條有關的範例是,如果當事人聲請補發一份判決確定證明書,該證明書只有六頁,根據這個標準,法院會徵收一百元台幣作為影印費用。
- 裁判名詞
- 訴訟文書名詞
- 徵收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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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