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法院辦理家事事件遠距訊問審理及文書傳送作業辦法 第 8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遠距訊問結束後,證人鑑定人得傳真日費、旅費聲請書兼領據,向訊問法院聲請,經審後,由訊問法院郵寄證人、鑑定人或直接匯入其金融機構帳戶。
  2. 前項之日費、旅費,以證人、鑑定人至受訊問處所為計算基礎。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