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勞動調解委員於勞動調解期日或法官指定之日到場執行職務,其日費每次依新臺幣五百元支給。同一日於同法院到場二次以上者,以一次計。
我不知道地方法院設置勞動調解委員辦法第18條的內容和相關參考資料。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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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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