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本法施行前經法院發支付命令之商業事件,債務人於本法施行後對支付命令合法提出異議者,適用本法第六十二條第二項之規定。
根據提供的內容,找不到與所提問題「商業事件審理法施行細則第 6 條」有關的任何資訊。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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