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海上捕獲法庭審判條例 第 22 條(審判之發動及逕行判決)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捕獲事件關係人,經過第二十條第一項規定期間未提出申訴書者,初級海上捕獲法庭應即審判。但有檢察官之聲請時,得不經審問程序逕行判決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