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海上捕獲法庭審判條例 第 34 條(自行調查及重行調查)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高級海上捕獲法庭對於原審判決事實、證據認為必要時,得自行調查,或發交初級海上捕獲法庭重行調查。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