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捕獲法庭審判條例 第 38 條(沒收物之歸屬)
判決沒收之船舶或貨物,屬於國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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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海上捕獲法庭審判條例第38條規定,判決沒收的船舶或貨物,歸屬於國庫。這意味著被判決沒收的船舶或貨物會成為國家所有,並由國庫管理和處理。 參考資料中並未提及與海上捕獲法庭審判條例第38條有關的具體範例,因此無法提供該條款的相關範例。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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