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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保護事件審理細則 第 12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輔佐人應依少年年齡及心智成熟程度,以少年、少年之法定代理人或現在保護少年之人所能理解之適當方式,告知進行之程序、情形及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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