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法院(庭)與司法警察機關處理少年事件聯繫辦法 第 1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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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少年法院(庭)與司法警察機關處理少年事件聯繫辦法第 1 條,少年法院(庭)與司法警察機關在處理少年事件時需要聯繫合作。該法條還規定,若本辦法未有相關規定,則適用檢察官與司法警察機關執行職務聯繫辦法的規定。這意味著,當少年事件涉及到與司法警察機關的聯繫時,少年法院(庭)需要遵循相對應的辦法來執行職務。
相關函釋 1 則
- 少年名詞
- 少年事件處理法法規
- 司法警察名詞
- 檢察官與司法警察機關執行職務聯繫辦法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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