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法官及備位國民法官宣誓辦法 第 7 條
宣誓之進行,得以全體、分組或個別方式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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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國民法官及備位國民法官宣誓辦法第7條,進行宣誓的方式可以是全體、分組或個別方式。宣誓的方式可以根據具體情況和需要進行選擇。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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