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國民法官費用支給辦法 第 20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候選國民法官經選任為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者,得於第一次審判期日前請求預借費用,並準用前條第一項至第四項規定。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