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建築師懲戒覆審委員會組織規程 第 8 條
快速跳轉
本會會議不公開,與會人員均應嚴守秘密。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上述內容,依據內政部建築師懲戒覆審委員會組織規程第 8 條,本會會議為不公開,與會者都必須嚴守秘密。 參考資料: 內政部建築師懲戒覆審委員會組織規程(內政部以88年6月29日(88)台內營字第8873697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第2、3、12、13條條文)第 8 條。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回 內政部建築師懲戒覆審委員會組織規程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