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省參議會組織條例18

快速跳轉

省參議員除現行犯外,在會期內經省參議會之許可,不得逮捕拘禁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問題中提供的內容,我們無法找到有關於"省參議會組織條例第 18 條"的相關資料或範例案例。因此,對於這條法規的解釋我們無法提供確定的回答。

  • 現行犯名詞
  • 名詞
  • 逮捕名詞
  • 拘禁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省參議會組織條例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省參議會組織條例第 18 條規定:「省參議員除現行犯外,在會期內非經省參議會之許可,不得逮捕或拘禁。」(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省參議會組織條例第 18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