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參議會組織條例 第 4 條
快速跳轉
省參議會議決事項,與中央法令牴觸者,無效。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省參議會組織條例第4條的規定,省參議會的議決事項如果與中央法令相牴觸,則該議決無效。 參考資料: 《省參議會組織條例》,行政院公報,中華民國108年2月5日發布,第10800012564號。
- 法令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回 省參議會組織條例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