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省參議會組織條例8

快速跳轉

省參議會置議長副議長各一人,由省參議員用無記名投票互選之。 議長或副議長因故去職時,應依前項規定補選。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省參議會組織條例第8條規定了省參議會議長和副議長的選舉方式。根據該條例,省參議會的議長和副議長各一人,由省參議員以無記名投票的方式互選。換言之,參議員在選舉時不需要公開表明自己的選票內容,以確保其投票的隱私性和秘密性。 當省參議會的議長或副議長因故離職時,按照前述規定應進行補選,即參議會的其他成員需按照無記名投票的方式進行補選。 參考資料: - 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731號解釋,可參照對選舉法規定的解釋,該解釋與省參議會組織條例相關。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省參議會組織條例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省參議會組織條例第 8 條規定:「省參議會置議長副議長各一人,由省參議員用無記名投票互選之。 議長或副議長因故去職時,應依前項規定…」(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省參議會組織條例第 8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