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市參議會組織條例19

快速跳轉

市參議員除現行犯外,在會期內,得市參議會之許可,不得逮捕拘禁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市參議會組織條例第 19 條,市參議員在會期內除非現行犯外,必須獲得市參議會的許可,才能進行逮捕或拘禁。這項條文的目的在於確保市參議員在履行職責期間的司法保護,以維護其活動的順利進行和避免不當的阻撓。該法條的具體內容需參考市參議會組織條例相關法規及相關的法律解釋文件,並進一步檢視其相關案例以確定其詮釋和適用。 參考資料: - 市參議會組織條例 - 相關的相關法律解釋文件 - 相關案例。

  • 現行犯名詞
  • 名詞
  • 逮捕名詞
  • 拘禁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市參議會組織條例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市參議會組織條例第 19 條規定:「市參議員除現行犯外,在會期內,非得市參議會之許可,不得逮捕或拘禁。」(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市參議會組織條例第 19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