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科職掌如下: 一、涉外案件查處之規劃及督導事項。 二、與他國海上執法機關或相關機關聯繫及合作事項。 三、海域執法相關法規適用疑義之研究處理。 四、其他有關外事事項。
內政部警政署水上警察局辦事細則第 9 條規定了水上警察局的國際科職掌,包括以下內容: 一、涉外案件查處之規劃及督導事項:水上警察局國際科負責對涉外案件的調查處理進行規劃和督導。 二、與他國海上執法機關或相關機關聯繫及合作事項:水上警察局國際科負責與其他國家的海上執法機關或相關機關進行聯繫和合作。 三、海域執法相關法規適用疑義之研究處理:水上警察局國際科負責研究和處理海域執法相關法規適用的疑義問題。 四、其他有關外事事項:水上警察局國際科負責處理其他與外事相關的事項。 根據這些資料,內政部警政署水上警察局國際科的職掌主要是處理涉外案件的調查、與其他國家海上執法機關的聯繫和合作、研究處理海域執法法規適用的疑義問題以及其他外事事項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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