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寮工業專用港警察隊職掌如下: 一、港區內之安全維護。 二、協助處理違反港務法令有關事項。 三、其他有關警察勤(業)務執行事項。
內政部警政署臺中港務警察局辦事細則第16條規定麥寮工業專用港警察隊的職掌如下: 一、負責港區內的安全維護工作。 二、協助處理違反港務法令相關事項。 三、執行其他相關的警察勤務工作。 參考資料:《內政部警政署臺中港務警察局辦事細則》最新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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