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局設行政課、刑事課、外事課、經濟課、後勤課、秘書室、督察室、保防室、勤務指揮中心、人事室、會計室、保安警察隊、麥寮工業專用港警察隊、派出所等單位,分別掌理港務警察局組織通則及本細則第二章規定之有關業務。
根據內政部警政署臺中港務警察局辦事細則第 3 條,該局設有行政課、刑事課、外事課、經濟課、後勤課、秘書室、督察室、保防室、勤務指揮中心、人事室、會計室、保安警察隊、麥寮工業專用港警察隊、派出所等單位,專責處理與港務警察局組織通則及本細則第二章有關的相關業務。 參考資料: - 內政部警政署臺中港務警察局辦事細則第 3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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