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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警政署基隆港務警察局辦事細則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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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書室職掌如下: 一、印信之蓋用及典守事項。 二、局長親(密)啟公文之登收、繕發及管制事項。 三、交辦機要文件之處理事項。 四、工作報告、簡報及年鑑之彙編事項。 五、局務會報及幕僚主管會報之召開、指(裁)示事項之追蹤、管考事項。 六、政績交代之彙編及移交清冊之彙報事項。 七、綜合性計畫、年度施政計畫之彙編,選項列管及督導考事項。 八、行事曆及重要措施之彙編事項。 九、重要方案之列管、追蹤、考核事項。 十、業務督考事項。 十一、研究發展工作之規劃、推展事項。 十二、上級指示或交辦案件及其他重要業務之。 十三、公文處理之定期督導、抽查及總檢查事項。 十四、逾期處理公文之查催、調卷分析與簽報事項。 十五、公文處理成績之定期考核與獎懲事項。 十六、公文登記、查詢及處理績效報表之調製事項。 十七、文書處理之規劃、解釋及公文之收發、登記、分文與繕校事項。 十八、檔案管理之規劃、督導與歸檔公文之點收、分類、裝訂、典藏、檢調及清理銷毀等事項。 十九、各業務單位制(訂)定、修正、解釋警政法規之審查、協調事項。二十、警政法規宣導、座談、講習之規劃、督導、協調事項。 二十一、警政法規施行效果之調查訪問事項。 二十二、國家賠償事件之處理、督導事項。 二十三、促進警民關係及推行為民服務工作事項。 二十四、民意調查規劃、分析檢討事項。 二十五、警政新聞之發布與大眾傳播媒體之聯繫事項。 二十六、輿論對警政之報導評論建議之蒐集及處理事項。 二十七、接待各界參觀、訪問、介紹警政工作概況事項。 二十八、對警察之友會之聯繫事項。 二十九、事務用品之採購。 三十、工友、水電、集會及辦公處所管理事項。 三十一、出納現金、票據、有價證券之收支及保管事項。 三十二、員警心理諮商輔導之規劃、執行、考核事項。 三十三、其他有關秘書工作、警察公共關係、法規研究事項。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据内政部警政署基隆港务警察局办事细则第12条规定,秘书室的职掌包括以下: 1. 盖用和管理印信的事项。 2. 局长亲(密)启文件的收发及管制事项。 3. 处理交办的机要文件事项。 4. 编辑工作报告、简报和年鉴的事项。 5. 召开局务会报和幕僚主管会报,跟踪、管考相关的指示事项。 6. 编辑完成的绩效报告和移交清单归档事项。 7. 编辑综合性计划和年度施政计划,选择和列管以及督导考核事项。 8. 行事历和重要措施的编纂事项。 9. 重要方案的列管、跟踪和考核事项。 10. 职务督考事项。 11. 研究发展工作的规划和推展事项。 12. 上级指示或交办案件以及其他重要业务的事项。 13. 定期督导、抽查和总检查公文处理事项。 14. 催办逾期处理公文,调卷分析和签报事项。 15. 定期考核和奖惩公文处理成绩事项。 16. 公文登记、查询和处理绩效报表的调制事项。 17. 文书处理的规划、解释和公文的收发、登记、分发和校对事项。 18. 档案管理的规划、督导和归档公文的点收、分类、装订、典藏、检调和清理销毁等事项。 19. 各业务单位制定、修订、解释警政法规的审查、协调事项。 20. 警政法规宣导、座谈、讲习的规划、督导、协调事项。 21. 警政法规实施效果的调查访问事项。 22. 国家赔偿事件的处理、督导事项。 23. 促进警民关系和推行为民服务工作事项。 24. 民意调查的规划、分析和检讨事项。 25. 警政新闻的发布与大众传播媒体的联系事项。 26. 舆论对警政的报导评论建议的搜集和处理事项。 27. 接待各界参观、访问、介绍警政工作概况的事项。 28. 联系警察之友会的事项。 29. 办公用品的采购。 30. 工友、水电、集会及办公场所管理事项。 31. 出纳现金、票据、有价证券的收支及保管事项。 32. 员警心理咨询辅导的规划、执行、考核事项。 33. 其他有关秘书工作、警察公共关系、法规研究的事项。 该条款规定了秘书室的职责范围及工作内容,包括印信的使用和管理、文件的处理、行事历的编纂、公文的收发登记、公文处理成绩的考核、档案管理、警民关系的促进等多个方面。具体的执行指导和程序可能需要参考内政部警政署基隆港务警察局的相关规章制度和工作指引。 (参考资料:参考内政部警政署基隆港务警察局办事细则)

  • 名詞
  • 核與名詞
  • 國家賠償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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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警政署基隆港務警察局辦事細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內政部警政署基隆港務警察局辦事細則第 12 條規定:「秘書室職掌如下: 一、印信之蓋用及典守事項。 二、局長親(密)啟公文之登收、繕發及管制事項。 三…」(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內政部警政署基隆港務警察局辦事細則第 12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