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辦事細則 第 7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反黑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防制組織犯罪相關法令研修。 二、防制組織犯罪工作之規劃、督導及考核。 三、黑道、不良幫派組合活動情資蒐集之規劃、督導及考核。 四、黑道、不良幫派組合及成員調查監管之規劃、督導及考核。 五、同步掃黑行動之規劃、督導及考核。 六、檢舉黑道、不良幫派組合犯罪案件之核處。 七、黑道、不良幫派組合資料之規劃、審核及建檔。 八、遭受不法侵害行業查訪之規劃、督導及考核。 九、其他有關組織犯罪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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