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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籌備處辦事細則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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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總隊長權責如下: 一、襄助總隊長處理公務事項。 二、主管業務施政方針及工作計畫之研擬事項。 三、業務監督及指導事項。 四、重要報告、公文稿件之審及代決事項。 五、各種會議之主持及參加事項。 六、總隊長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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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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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籌備處辦事細則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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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籌備處辦事細則第 14 條規定:「副總隊長權責如下: 一、襄助總隊長處理公務事項。 二、主管業務施政方針及工作計畫之研擬事項。 三…」(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籌備處辦事細則第 14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