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務指揮中心職掌如下: 一、空中勤務指揮作業制度之規劃、督導及執行事項。 二、各種空中勤務之指揮、調度、管制及聯繫事項。 三、受理緊急申請航空器之處理事項。 四、支援重大災害 (難) 之搶救及通報事項。 五、通 (資) 訊系統之規劃、執行、研究及協調事項。 六、通報資料之整理、分析及保管事項。 七、其他有關勤務指揮中心業務事項。
根據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籌備處辦事細則第7條的規定,勤務指揮中心的職掌包括以下事項:第一,在空中勤務指揮作業制度的規劃、督導和執行方面;第二,處理各種空中勤務的指揮、調度、管制和聯繫;第三,處理緊急申請航空器的事項;第四,支援重大災害的搶救和通報事項;第五,規劃、執行、研究和協調通訊系統的事項;第六,整理、分析和保管通報資料的事項;第七,其他相關的勤務指揮中心業務事項。 參考資料: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籌備處辦事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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