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葬法 第 3 條
快速跳轉
國葬費用經行政院核定,由國庫支給之。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國葬法第3條,國葬費用需經行政院核定並由國庫支給。這表示國葬費用的承擔是依法由政府負責支付,而不是由個人或家屬承擔。這是確保國家能夠以公共資源來榮譽和安葬傑出的公眾人物或國家領導人的一種方式。 參考資料: 《國葬法》(最近修訂於2020年)
立法沿革 5 版
(0190927 制定)
國葬經費,經國民政府國務會議議決,由國庫支出之。
(0250703 全文修正)
國葬經費由國庫支出之。
(0260416 全文修正)
受國葬者之國葬費用,由國庫支給一萬元。
(0361115 全文修正)
受國葬者之國葬費用,由國庫支給二億元。
(0371109 全文修正)
國葬費用經行政院核定由國庫支給之。
- 核定名詞
(0190927 制定)
國葬經費,經國民政府國務會議議決,由國庫支出之。
(0250703 全文修正)
國葬經費由國庫支出之。
(0260416 全文修正)
受國葬者之國葬費用,由國庫支給一萬元。
(0361115 全文修正)
受國葬者之國葬費用,由國庫支給二億元。
(0371109 全文修正)
國葬費用經行政院核定由國庫支給之。
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回 國葬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