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屆資深中央民意代表自願退職條例 第 3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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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條人員得依本條例之規定,向各該民意機關申請自願退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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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第一屆資深中央民意代表自願退職條例第3條,前一條所指的人員可以根據本條例的規定,向各該民意機關申請自願退職。根據此條例,資深中央民意代表可以依法申請自願退職,而具體退職的程序和條件則需要參考相關法規和規定。然而,根據參考資料我無法提供更具體的解釋和範例。
立法沿革 1 版
(0780126 制定)
前條人員得依本條例之規定,向各該民意機關申請自願退職。
立法理由明定第一屆資深中央民意代表,自願退職者,向其所屬民意機關申請。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0780126 制定)
明定第一屆資深中央民意代表,自願退職者,向其所屬民意機關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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