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第一屆資深中央民意代表自願退職條例6

快速跳轉
  1. 1.依本條例退職人員,曾任軍公教人員之年資,得合併計算。
  2. 2.前項得合併計算之年資,以經原服務機關出具證明,未領退休金、退職酬勞金、退職金、資遣費、退伍金或退休俸者為限。
  3. 3.國民大會代表在職期間,同時任軍公教人員者,其競合之年資,應擇一計算辦理退職、退休或退伍。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第一屆資深中央民意代表自願退職條例」第6條的規定如下: 1. 依本條例退職人員,曾任軍公教人員之年資,得合併計算。 這條規定允許根據本條例退職的人員,可以將曾任軍公教人員的年資合併計算。 2. 前項得合併計算之年資,以經原服務機關出具證明,未領退休金、退職酬勞金、退職金、資遣費、退伍金或退休俸者為限。 依據本條例,合併計算的年資必須是經原服務機關出具證明,且未領取退休金、退職酬勞金、退職金、資遣費、退伍金或退休俸。 3. 國民大會代表在職期間,同時任軍公教人員者,其競合之年資,應擇一計算辦理退職、退休或退伍。 如果國民大會代表在職期間同時任職於軍公教機關,則需要選擇其中一個職位的年資來計算退職、退休或退伍。 (資料參考:第一屆資深中央民意代表自願退職條例)

立法沿革 1

(0780126 制定)

依本條例退職人員,曾任軍公教人員之年資,得合併計算。   前項得合併計算之年資,以經原服務機關出具證明,未領退休金、退職酬勞金、退職金、資遣費、退伍金或退休俸者為限。   國民大會代表在職期間,同時任軍公教人員者,其競合之年資,應擇一計算辦理退職、退休或退伍。

立法理由一、參照政務官退職酬勞金給與條例第五條規定,明定第一屆資深中央民意代表曾任軍公教人員而未依法退休、退職、退伍或資遣者,其退職年資得合併計算。   二、國民大會代表依法非不得兼任官吏,如同時任軍公教人員,其競合之年資,自應擇一計算,以求公允。

  • 退休金名詞
  • 資遣費名詞
  • 競合名詞
(0780126 制定)

一、參照政務官退職酬勞金給與條例第五條規定,明定第一屆資深中央民意代表曾任軍公教人員而未依法退休、退職、退伍或資遣者,其退職年資得合併計算。   二、國民大會代表依法非不得兼任官吏,如同時任軍公教人員,其競合之年資,自應擇一計算,以求公允。

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第一屆資深中央民意代表自願退職條例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第一屆資深中央民意代表自願退職條例第 6 條規定:「依本條例退職人員,曾任軍公教人員之年資,得合併計算。前項得合併計算之年資,以經原服務機關出具證明…」(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第一屆資深中央民意代表自願退職條例第 6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3. 第一屆資深中央民意代表自願退職條例第 6 條的立法沿革共 1 個版本,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沿革區(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