殯葬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第 25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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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殯葬管理條例施行細則第25條共有2項。 第一項規定,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為瞭解殯葬禮儀服務業是否符合殯葬管理條例第50條第2項的一定規模,可以派員或委託專業人員辦理查核。此條例的目的是要讓主管機關了解殯葬禮儀服務業是否達到一定的標準,以確保其服務品質和規模的合理性。 第二項規定,經主管機關核准與消費者簽訂生前殯葬服務契約的公司,如果被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查核發現不符合一定規模,主管機關應立即要求該公司停止簽訂生前殯葬服務契約。這是為了保護消費者的權益,確保他們可以選擇正規合格的殯葬服務商簽訂契約。 參考資料: 1. 殯葬管理條例施行細則,內政部,查閱日期:2021年12月1日,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H0200001 2. 殯葬管理條例,內政部,查閱日期:2021年12月1日,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H0200002
- 主管機關名詞
- 第五十條第二項條文
- 核名詞
- 消費者名詞
- 殯葬管理條例 第 50 條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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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