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務人員執行職務意外傷亡慰問金發給辦法 第 1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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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選務人員執行職務意外傷亡慰問金發給辦法第1條的規定,該辦法是根據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57條第2項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61條第2項所制定的。根據這個規定,當選務人員在執行職務時發生意外傷亡時,可以獲得慰問金。具體的資料範例可能需要參考該兩項法規的相關裁判書或判決書,我目前無法提供具體的範例。
- 第五十七條第二項條文
- 第六十一條第二項條文
-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第 61 條條文
- 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新 84.08.09 制定) 第 57 條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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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