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指定宗教團體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 第 9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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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內政部指定宗教團體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第 9 條規定了宗教團體在蒐集、處理一般個人資料以及利用個人資料時應遵守的要件。根據該條,宗教團體蒐集、處理一般個人資料時應檢視是否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19 條的相關要件。而在利用個人資料時,宗教團體應檢視是否符合蒐集之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如果需要進行特定目的外的利用,則應檢視是否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20 條第 1 項但書的情形。 參考資料:內政部指定宗教團體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
- 個人資料名詞
- 第十九條條文
- 第二十條第一項但書條文
- 個人資料保護法 第 3 條條文
- 個人資料保護法 第 21 條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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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