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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戶籍登記出生年月日辦法 第 4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證件僅載有歲數者,以其發證之民國紀元減去所載歲數,推定其出生年次。但民前出生者,以證件所載歲數,減去發證時之年份,再加一計算,證件所載歲數,概以國曆足歲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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